彭友信律师,长沙民事诉讼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生活中,我们并不是每件事情都必须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一些简单的行为也是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那么承诺口头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本文主要从口头合同的三个事项简单介绍,分别是产生纠纷的举证方面;实践中规避风险方面和不宜采用口头协议的情形,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
注意事项一:产生纠纷的举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所以,口头约定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这时就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注意事项二:实践中规避风险
生活中采取口头协议的,要注意:
第一是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第二是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第三是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第四是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第五是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如果双方当事人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沟通,这些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亲友之间口头约定金额较大的借款合同,如果碍于情面仅进行口头协议,又缺乏第三人在场,最好能够妥善保存好银行提供的各种票据,尽量避免使用现金支付。
注意事项三:不宜采用口头协议约定的事项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
现行《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口头代理合同的效力确定需要很多条件的协助,其效力问题才能够完善。如果缺少一定必要的环节,口头代理合同可能就会失去效力。那么,口头代理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1、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
2、虽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常见的情形包括:
交货地点约定模糊,造成履约成本增加,或导致交易失败;
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
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损失风险约定不明确,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货损风险;
货物质量标准不明确,出现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货款支付时间不明确,导致客户拖延支付货款;
货款支付方式可能导致的风险,如空头支票、汇票无法承兑等;
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打官司时损失无法计算,索要赔偿得不到支持;
忽视管辖法院,导致诉讼成本增加;
签字、签章效力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或存在争议。
合同必须要具备效力才能够享有一些法律上的权利,对于口头代理合同也是如此。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口头代理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