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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怎么办 居间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2022年1月23日  长沙民事诉讼律师   http://www.dwpfwlaw.com/

  彭友信律师,长沙民事诉讼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怎么办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

合同中的违约,分为两类:法定违约和约定违约。当合同各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时,就适用法定违约,所以,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一旦对方违约,依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定违约。所以,你可以和该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居间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我们在签此类合同时,一旦要仔细、谨慎。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居间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呢接下来,就让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居间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1、居间人的主要义务

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

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2、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偿付费用的义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二、签居间合同要注意什么

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保密约定。

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

2、支付报酬的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

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

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应该已经知道了,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因此,当您遇到前述情况但不知道该怎么追究对方的赔偿时,不妨下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业律师,然后再行处理。


文章来源: 长沙民事诉讼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电话:1917317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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