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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偿赠与房屋不征个税的三种情形

2018年1月4日  长沙民事诉讼律师   http://www.dwpfwlaw.com/
个人无偿赠与房屋不征个税的三种情形
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文章来源: 长沙民事诉讼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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